《小镇大法官》:除了法与理 还有人和情

2016-04-22 12:19 作者:电视猫 来源网址:www.szjqz.net

《小镇大法官》:除了法与理  还有人和情

法与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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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和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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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缘人情

>>>观看《小镇大法官》

当我们谈论法律的时候,往往跟情感对立起来。不论是古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,还是东方传说中的独角兽,法律权力和威严相伴而生。而最近有一部央视大剧《小镇大法官》却把高冷的法律条文与暖心的人情结合起来,让法律贴近生活,推开了老百姓普法的大门。

法律固然是神圣不可侵犯的,因为它的存在从根本上讲是为了保护作为“人”的权利,它是“人”利益的捍卫者。无论高坐神坛,抑或行走乡野,法律的尊严始终来自于它对“人”的权利的保护。而作为一部法治剧,《小镇大法官》不走老路,不讲大都市大法庭办的惊心动魄大案件,转而聚焦在小乡镇小法庭办的“鸡毛蒜皮”小案件,在近几年的同类题材中,可以称得上是独树一帜。其中,法与人、理与情的巧妙结合,更是让这部剧再接地气,吸引了众多观众,突出各路大剧的重围。

正因为法与情融合的设定,该剧的核心人物荷塘法庭老庭长王德忠(林永健饰)并不是所谓高大全式的民事法官,而是一位内心充满浓郁情感的执法者。王德忠身上的法袍是法律的象征,包裹着他满腔的热血,他带着对这片土地和人民的热爱去处理大大小小的民事纠纷,独特的“草根办案智慧”也应运而生。为了解决各种案件,他卷得起裤腿、脚下得了地、鞋沾得了泥,总之一句话,无论是办案的初衷还是信仰,都是以老百姓的实际生活为中心的。这是一个民事法官执法办案的出发点,也是他们尽忠职守的方式和方法。同时,他也必须有力量,他的力量不全是代表法律的力量,那会让人反感,尤其是“土著居民”,他的力量是带着情感的,但这力量又是引而不发的,因为他是一个法官。

而随着新鲜血液注入荷塘法庭,新老法官关于法与情的不同观点碰撞出了激烈的火花。以姜浩(李健饰)为主的年轻法官,时时用法律界定荷塘镇的新生活秩序,坚持法律的程序和正义,而小镇的现实却让他对自己的信仰有了重新的考量。例如姜浩在审理“高大宽离婚案”时,只按照法律的标准去评判矛盾,忽略了当事人的内心感受而致使当事人当庭撞墙。以王德忠为主的老法官,则是一脚跳进荷塘镇的人情冷暖中,翻出千百年的伦理道德,意图在法律之外,重塑荷塘镇的民风和人们心里的“生态秩序”。他坚信只有心改变了,思想改变了,境遇才会改变,而非单纯的处理表面的矛盾。王德忠告诫姜浩:“法看着是固定不变的条文,但案子却是千差万别呀,因为案子有差别,法也得跟着走,这就像那云彩一样,法也要因时而起,因时而动,因时而消转,差一时而差千里,法官做到今天,快要到头了,才觉得要做一个好法官,就必须得记住,法律不是乱用的,用错了,云彩化成的雨,就变成了冰雹,会让不应该受灾的人也受了灾。”

但是法与情的融合,并不代表会徇私舞弊。法律是人类道德意志的具象体现,是不可触及的道德底线。王德忠在情感的背后,也展现了刚正不阿、嫉恶如仇的法务人员形象,他容不得一点对法律的玷污。他做了三件事,第一件是亲手把自己的义弟高大宽(郭广平饰)送进了牢房;第二件是把非法集资的杜鹏送进了监狱;第三件是协助公安机关与走私犯罪团伙斗智斗勇。透过这些事情,可以看出一个乡村法官的良知和操守。在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时代背景下,王德忠这一形象解决了一个“为谁执法”的根本性问题,“独立、廉洁和担当”是人民法官的基本价值。如何处理好执法办案过程中理性与感性、法与情的有机统一,王德忠这一形象有很好的借鉴价值。

《小镇大法官》全剧着眼于乡村社会中基于血缘人情上的复杂关系,从法与情的纠葛入手,较好把握住了两者相互冲突又相互依存的尺度,形象地普及了法律常识,回应了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呼唤,以及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。回归现实,法既是情理要求,又是道德要求,法律向善,与有德之人同在,这便是该剧普法的意义所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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